堅信許多 人與我一樣,趕到香港後,會對那樣一個人群印象深刻:他們看上去廣泛環境整潔,年青乾瘦,肌膚烏黑,擁有東亞人的長相特點。他們通常三五成群,在天星、中環、尖沙咀等熱鬧地區的過街隧道施工、過街天橋、馬路上或是生態公園空位於,墊個野餐墊、紙板箱乃至廢報刊,一坐便是一下午。這種女性們,是現如今香港社會的一份子,也是香港外國籍勞動力中不能缺乏的一部分:外籍幫傭 domestic helper

香港雙職家庭僱用家中傭工十分廣泛

大陸人對“外藉傭工”的印像很有可能還滯留在電視連續劇裡,乃至會出現“外藉傭工是名門望族才聘請得起”的不正確印像。實際上,在香港聘請外藉傭工是一件非常平時的事兒。今年香港的月薪中位值是18200港幣,法律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為37.5港元每鐘頭,而絕大多數外藉傭工的月薪不上5000港元(同一年政府部門要求其起薪為4630港幣)。因而,針對工作中忙碌,沒時間顧及家務活的香港家中來講,家裡兩個人工作,再聘請外藉傭工美食家務事,是一本萬利的方式。

香港人一般經過國外僱傭中心申請辦理並交納一定花費,便能夠聘請一個職業道德和個人資訊都是有確保的外藉傭工。依據香港政策法規,顧主必須出示聘請目標的食宿和2年一次回鄉往返的飛機票錢,算上這一,月開支一般也不會超過6000港元。

外藉傭工的上班時間較長,除周日和別的國家法定假日,及其入睡的時間外,必須全天工作中,乃至國家法定假日也很有可能在工作中。有關其工作職責,香港人對其的英文稱呼“domestic helper”(家政服務小助手),或是官方網術語“家中幫傭”,又也許我們可以更精確的敘述:除開洗衣服煮飯、清潔衛生、照料小寵物外,外藉傭工也要承擔看顧家裡老年人和小孩。在香港,一些香港人的兒時乃至“工人姐姐更好像爸爸媽媽”。

為何香港會出現這麼多外藉傭工?

泰國對外開放輸出勞動力起源於上世紀七十年代,因為遭遇著比較嚴重的金錢問題,美國總統馬科斯於1972年簽定《勞工法典》並頒佈一系列現行政策,將對外開放輸出勞動力做為我國戰略定位的一部分,以求減輕中國的經濟發展工作壓力。最初輸出的男士勞動力較多,之後菲律賓女傭因為其高品質(包含其語言表達能力和受教育程度)和優質責任意識,慢慢在全球產生了知名品牌,反倒比男士勞動力更加知名了,到外藉傭工們為泰國產生的上百億元外匯交易,早已變成現如今泰國我國GDP的關鍵構成部分。

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,香港經濟繁榮。隨著著女性們擺脫社會發展參加工作中的的浪潮,外藉傭工慢慢彌補了很多家中內部平時需要的勞動力。1996年,馬來西亞和阿拉伯酋長聯合國組織以兇殺為罪行,對兩位外藉傭工執行死刑(迪拜的刑事案因為是該外藉傭工抵抗顧主姦污而殺掉顧主,最終改判其囚禁、鞭刑和處罰),促使大量泰國女勞動力轉為社會現狀更加比較寬鬆友善的香港。因此家中聘請外藉傭工的方式在香港持續出來,乃至出現了許多 家中長時間固定不動聘請一個外藉傭工的方式。此外,別的國藉的家中幫傭總數也在持續提高,例如迅猛發展的印尼幫傭。

截止今年年末,依據香港入境事務處的資料統計,香港登記外國籍家中幫傭近四十萬人,在其中絕大多數是外藉傭工,約22數萬人。粗略算,均值每12戶香港家中就會有一戶聘請了外藉傭工。

外國籍幫傭遭岐視和弱化

那麼,在友善比較寬鬆的香港,“更好像爸爸媽媽”,乃至被一部分家中長期性聘請的外藉傭工,是不是就都和顧主相親相爰,和睦如一家人了呢?相信那樣的狀況一定存有,可是實際不容易僅是這般。

一位人類學家,研究香港移民工人工作的陳瑞珍,在書中寫了一個故事:回應了一個wishwell:一個外國家庭傭工在香港的詩集:

“有一次我與顧主全家人去肯德基用餐。顧主夫妻點單時,我帶著小孩找位置坐。原以為她們會幫我點個套餐內容,想不到她們卻要我從小孩子的兒童餐中拿一隻雞腿和一些炸薯條。我看見她們,詫異得說不出來話來。我低著頭盯住自身的兩腳,隨後才說:「我不會餓」。在她們再次享受她們的食材時,我打算臨時來到一邊去。在顧主家中,早飯一般是一塊吐司麵包或是僅是一些鮮麵條,午飯也類似。自然更不容易有一切的小點心。好運氣的情況下,一天才可以吃一次或2次白米飯。”

這一類小故事並非孤案。香港法律要求,顧主務必給聘請的家中幫傭出示飲食,法律法規另外要求了必須給幫傭出示酒店住宿,而事實上,睡在木地板或沙發上的狀況並許多 見,更糟糕的則會睡餐廳廚房、壁櫃、儲藏間、生活陽臺等。

2001年,香港歌手李志新(lizixin)暴露在廁所裡,為了讓fdhlisa活下去,引發了香港的輿論浪潮。這一事例儘管較為極端主義,可是窺豹一斑,外藉傭工與顧主的權利關聯可見一斑。困於這類人身依附性的權利關聯,就算是遇到了好的顧主,外藉傭工們也會斷絕來往:“你瞭解,無論你的顧主對你多麼好。你還是應當要保持著適度的文明禮貌和間距。就仿佛當心的維護保養著兩個人中間一面看不到的牆。沒有這牆壁不太好的。”“再聊大家也不是真實的親人。”

在香港一部分人的社會知覺中,外藉傭工的影響力是低人一等的,外國籍家中幫傭遭到著岐視和弱化。雖然外藉傭工好像變成了家中的一員,可是絕大多數顧主並不關注外藉傭工在家務之外的本人日常生活,為了更好地其工作中能順利進行,單身外藉傭工一般不被容許處物件。這類狀況下,做為一個在該國受到非常好文化教育的女士,她在泰國的親人,她的個人愛好,她的念頭都無人過問。

另一方面,返鄉飛機票花費昂貴,收益絕大多數寄到該國養家糊口,再加上本身來香港必須付款約14000港元介紹費(許多外藉傭工全是借款來香港工作),絕大多數外藉傭工經濟發展上較為窘迫,也難以回國,因為平常忙碌的工作中(上班時間一般為每日16-19個鐘頭),乃至甚少有時間運用通訊工具和親人溝通交流。

因而,星期日一天的假期裡,外藉傭工中間的聚會活動便變成了其內心的關鍵寄予。而又因為他們沒有自身的聚會活動場所,顧主也不太可能為其出示場所,因此繁華區的空閒地便變成其聚會活動的場地。外藉傭工們會在這一天三三兩兩聚在一起吃點物品,閒聊玩牌,唱歌或是用手機和親人視頻,乃至舉行一些主題活動,例如以前的選美大賽,在這個賽事中,20歲女孩們親自動手設計衣服,縫紉衣服褲子,評比選美皇后。自然,針對他們的星期日聚會活動,有一部分港人也提出抗議,覺得其佔有了公共性商業用地,或是有礙觀瞻。

外藉傭工們即便在香港持續工作中滿七年,亦不可以申請辦理“永居”,香港對於他們,僅僅一個臨時的著力點。他們終究是這片熱鬧地的黑頸鶴。每一次經過過街天橋見到外藉傭工的聚會活動,總會想起家鄉這些離鄉背井、到中國各省打工賺錢的大家,外藉傭工與她們也許沒有什麼不同,只不過是走得更長遠,身處異域,既表達能力差,又沒有親人,也許更感孤獨。最終,不管怎樣,期待他們能進一步改進自身家中的日常生活,也可以獲得做為員工需負的重視。